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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类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

发布日期:2025-03-04 11:43:03 浏览次数:

3月3日,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公告,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安全标志(属于避难逃生产品类别)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,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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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第10号


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对

消防安全标志不再实施强制性

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有关规定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安全标志(属于避难逃生产品类别)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,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。


特此公告。


市场监管总局  国家消防救援局

2025年2月25日     


信息来源 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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